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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油罐内浮盘的技术标准

时间:2019-07-20 15:46:01 作者:admin 点击:3006次


储罐内浮盘是一种通过浮力使之随储罐液面升降而升降的覆盖在液面上的节能环保设备。为减少储罐内介质挥发,降低损耗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在储罐内增设本内浮盘。

内浮盘应按照GB50341-2014《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第九章有关规定进行设计。

1、铝合金内浮盘设计寿命为10年。合理的支撑布局,使浮顶整体受力更均匀。型材及管材产品应符合以上标准范围材料的规定。板材表面不允许有裂纹、腐蚀和穿孔,表面的轻微划痕、擦伤等缺陷的深度不得超过板材厚度的允许负偏差。

2、内浮盘在设计行程的运行过程中,不得对內浮盘或其附件造成损伤,并保持运行平稳、升降自如。

3、内浮盘的浮力元件应满足气密性要求,浮力元件本身及浮力元件与其他部分的连接结构强度应能承受最大进液时产生的汽液冲击,内浮盘禁止氮气吹扫。

4、内浮盘在漂浮状态下或落在支腿上时任何部位均能承受不小于2200N的集中活载荷。

5、内浮盘的设计浮力不小于整个浮盘自重的2倍。以汽油的密度作为设计计算浮力的依据。

6、内浮盘的边缘板和浮顶上所有开孔必须有密封。

7、内浮盘在漂浮或静止状态时,其上平面应保持平稳。

8、在内浮盘上,直接与介质连通的所有缝隙均要求密封;顶板搭接处应设置橡胶垫片密封,不得以胶水代替橡胶垫片密封,并经透光性检查合格。

9、内浮盘支腿应符合以下规定:

9.1 保证内浮盘降到最低操作位置时,不得与罐内的附属设施相冲突。

9.2 内浮盘支腿应能承受内浮盘自重和600Pa均布附加载荷。内浮盘安装时罐的附属(如进油扩散管)设备均不与浮盘各部件相冲突。

9.3 内浮盘高度为 1800 mm。

10、产品设计对静电导出有十分完善的考虑,不存在潜在的静电危险,确保了使用绝对安全。导静电线使用Φ3㎜的不锈钢丝绳, 电阻值<10欧姆,导线在浮盘上的安装数量不少于2组。

11、内浮盘外缘与罐壁之间需具有良好的密封。在内浮盘上下浮动的全程中,均应保证密封,且不妨碍浮盘随液面升降。

12、内浮盘至少应设置以下附件:

12.1 浮盘上应装设人孔、量油孔、自动中心通气阀。通气阀数量和流通面积应按收发油时的最大流量确定。当浮盘处于支撑状态时,通气阀应能自动开启;当浮盘处于漂浮状态时,通气阀应能自动关闭,并应密封良好。

12.2 防止转动及归中装置:设置不锈钢丝导向装置。防旋转装置与油罐底部连接部份需用弹簧相连接。

12.3 静电导出装置。内浮盘上所有导电部分用导线相互连接,并与罐的外部结构相连。在密封区采用静电导出装置时,每台储罐最少应设置2组,并且沿圆周均布。

12.4 人孔:内浮盘上至少设置一个人孔, 其内孔尺寸不小于600*400mm,应配备梯子。梯子设置不得妨碍内浮盘上下自由运动。其结构在浮顶运行中不受妨碍,且不损伤浮顶和其它部件。无论浮顶处于任何位置,都能顺利到达。

内浮盘主要标准规范:

     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的设计、制造、检验及验收(包括浮顶罐的现场密封性试验及充水试验)须遵循下列标准规范的最新版本要求。

     API650《钢制焊接油罐》附录H部分

     GB50128-2005《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41-2003《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